
记者了解到,注册部目前由交易所法律部相关人士牵头,科创板具体实施办法和细或由该部门负责,下设子部门运作则将参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IPO的部门安排;而监管部则由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相关人士负责,该部门设立则是表明,未来科创板企业的监管都将与其他上市公司独立开来。
一位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向第一财经确认,关于科创板,除法律规则由证监会制定外,剩下的监管和发行等后续事项严格来说都将交由上交所负责。

同日,在在第14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当被问及科创板注册制相关问题时,上交所副总经理刘绍统回应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应该结合科创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增强发行上市制度的包容性,支持拥有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比较高、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战略新兴产业,并且达到一定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
刘绍统称,从注册制来看,这次试点注册制应该学习借鉴国际资本市场注册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形成比较明确的上市标准和时间预期,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争取努力建设好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市场。”目前上交所正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研究起草相关的方案、业务规则和配套的制度,开发相应的技术系统,抓紧推进各项工作,争取能够积极稳妥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