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限制总统对伊朗动武权
发表时间:2020-01-10 10:04
该议案要求总统终止在针对伊朗政府或其军队的敌对行动中使用美国武装力量,除非国会已经宣战或颁布了相关法律授权,又或者根据1973年《战争权力法案》要求,对武装部队的这种使用对于防止针对美国领土、财产、武装部队的迫在眉睫的攻击是必要的。

不过,目前也有个别共和党参议员批评特朗普政府对国会的信息分享不充分。来自犹他州的共和党参议员迈克·李表示,就对伊朗的袭击行动,特朗普政府官员为国会提供的吹风“可能是他担任参议员9年来,看到的最糟糕的吹风,至少是在军事问题上”。迈克·李告诉媒体,向国会吹风的行政当局官员“告诉我们要做个好孩子,不要在公共场合讨论这个问题”。另一名共和党参议员兰德·保罗也表示,特朗普政府信息分享的不足将使他支持凯恩提出的战争权力议案。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而宣战权由国会掌控。历史上,国会与白宫就战争权展开的博弈一再出现。二战后,美国总统战争权不断上升,直到越南战争引起美国社会普遍反对,国会终于在1973年通过《战争权力法案》。然而,“9·11”事件后,国会相继通过在反恐行动和对伊拉克使用武力的授权法案,再次赋予了行政当局更大的战争权。
